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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说上海南京路的霓虹灯很漂亮,不过我没有去过上海。而我觉得南京城的霓虹灯也是那么的美丽动人,炫目而多彩。当你主观的喜欢一件东西之后,就会觉得和它相关的每一件事物都是那么让你心动。似乎从我出生就注定属于这个城市,那么些年来一直寻找的也是这样一个城市。
常常会去夫子庙和秦淮河边看来来往往的人群,尤其是夜se 初上的时候。虽然还能够看到“一带妆楼临水盖”的往日繁华景象,却感觉不到曾经“家家粉影照婵娟”的轻歌曼舞和诗酒风流。昔日的繁华终归老去,就像是感情一样,百年成尘。
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看霓虹。可能是因为年少时看了太多的张爱玲,受到了太大的影响。印象中张爱玲是个站在霓虹下等待归人的邻家。不过我不喜欢张爱玲趣÷阁下的悲观和隂 郁,却很喜欢她文字的冷漠而锋利。
当我有一天下了班之后,一边咬着“小肥熊”的冰糖葫芦,一边看着五se 流光的霓虹的时候,天空突然下了一场雨。当我站在屋檐下躲雨的时候,我感觉到手机的震动,随即看到二肥的名字。
二肥只简单告诉我一件事——他遇见了一个很不错的人,打算去爱一场。
我没有像想象中的那么替他感到开心。
这不是我一直想要的吗?可为什么我的心里还是会有那么一丝丝的苦涩。我没有为我的兄弟感到开心,虽然没有得到,也不想要失去。原来我也是那么的自俬 。
挂了电话后,我傻愣愣的站在那里。然后走进雨里。雨中的霓虹确实要更好看一点,更有一种朦胧的美,华丽而氤氲的光圈,一种不真实的美。第一次感到冰糖葫芦是酸的。上面的糖衣划破了嘴唇,有血丝流下,却没有丝毫痛的感觉。
街上的行人时不时的投来怪异的眼神,他们像看到一个疯子一样看着现在的我:在雨中漫步,不慌不忙,任雨水打湿了我的衣襟,却倔强着把手里的糖葫芦送到嘴里。
雨水是苦的。
街边有一家苏果超市,到里面买了一瓶半斤装的白酒。走出超市门口的时候,一饮而尽,一股灼热感从喉咙直冲到胃。
当我快走回家的时候,只是头有点晕,却没有一点醉意,反而更加的清醒。
酒在最应该醉人的时候却失去了它的作用,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讽刺。也许是我的酒量又大了。
到了楼下时,看到楼上的灯光。心中一股潮热。所谓的幸福,就因该是为你点亮的那盏灯火吧。
回到家里,我就看到了夏天雨急切的眼神,也看到了他黑se 背心后裹不住的浑圆身躯。
一看就知道我没有打车回来。此时已经完全是一只落汤鸡了。
他在一旁说着我小心着凉之类的话,帮我放热水洗澡,把一件干净的t恤扔在了沙发上。
莲蓬头洒下的热水祛除了夜雨的微寒,酒精在不知不觉中支配着自己的大脑,但头脑应该还足够的清醒。但我不够清醒地是,我没有选择回到书房去睡,而是走进了他的主卧,躺在他的床上,躺在他的身边。
我抱着他的肩膀,我的手不老实的在他的胸前游弋。我仅仅是想在这样一个夜晚有一个温暖的胴体偎依在自己身边,那仅仅是一种生理上的需要。
从开始时的任我在他身上摸索,直到后来他把我压在身下。我瘫软得像是一滩烂泥,任由他在我身上的亲吻,任由他胡茬和双手的摩挲,任由他随意的摆布。那一刻突然头脑中出现了一个想法: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被强的女性在施暴的过程中不进行反抗。不是她们不想,而是她们那时的身体完全已经不受精神的控制。
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,身体传来一阵疼痛。那种痛迅速传遍全身,仿佛在瞬间全身的毛孔都突然胀大起来,触电般让身体经受痉挛。我知道会痛的,但仍然没有忍住从喉咙里发出的低吟。
我的身体在战栗。
他很小心,想尽量不弄痛我,但当他身体的一部分进入我的身体,当我和他的身体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时候,我仍然感觉到汗液从我的身体上渗出,冰冷而没有我身体的温度。
还好刚才喝了酒,让我刚才那一瞬的神志不是那么的清晰,让我的痛显得不那么的真实。但此刻我的酒劲完全醒了,我只想调整自己的身体,让自己能够稍微舒服一点。
但是当他在我的身体里耸动,在我身体里进进出出的时候,我只能感觉到那种灼热和那种疼痛。我一直忍着,没有再发出任何的声响,但我听到了自己牙齿在一起厮磨时的吱吱作响。渐渐的疼痛感变轻,直至麻木到只剩灼热。直到他从我身上下来,安静的躺在我的身边。都说被动承受的那个人会有一种愉悦,可我竟然没有觉查到一丝丝的快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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